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通报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例,投资者通过委托第三方将84350元人民币兑换为13000美元等值平台虚拟美金后,因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资产缩水至仅可兑换0.1元人民币提现。司法审查认定该投资行为系当事人自主决策,其直接掌握平台账户权限,且未依规完成跨境投资备案程序,依据现行法规判
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通报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案例,投资者通过委托第三方将84350元人民币兑换为13000美元等值平台虚拟美金后,因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资产缩水至仅可兑换0.1元人民币提现。司法审查认定该投资行为系当事人自主决策,其直接掌握平台账户权限,且未依规完成跨境投资备案程序,依据现行法规判定该境外平台投资不受法律保障,相关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,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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