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日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银发〔2025〕124号),明确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须履行反洗钱义务。
根据《办法》,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上述标准时,从业机构应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依据客户特征、交易性质及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尽职调查。相关机构须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
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
7月2日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银发〔2025〕124号),明确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须履行反洗钱义务。根据《办法》,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上述标准时,从业机构应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依据客户特征、交易性质
7月2日,中国人民银行印发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银发〔2025〕124号),明确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须履行反洗钱义务。
根据《办法》,客户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上述标准时,从业机构应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依据客户特征、交易性质及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尽职调查。相关机构须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
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